赣州旅投集团关于落实省政府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9 16:47:00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量:16331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发〔2022〕2号)及赣州市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赣市国资字〔2022〕4号)文件精神,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切实推进减租政策落地,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现将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旅投集团”)租金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金减免范围:赣州旅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旗下自有房屋。
二、租金减免时间:租金减免期为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租金减免额度:以实际租金额度为准。
四、租金减免对象:本次减免对象为承租赣州旅投集团旗下所有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其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其它可予认定及不予认定情况详询各子公司。
五、租金减免程序:对2021年已申请通过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减免上半年两个月租金,由承租人向赣州旅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协商具体减免月份。
对本年度新增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由承租人向赣州旅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免租。
六、申请资料:对本年度新增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承租人申请需向房屋所属公司提交《减免租金申请表》(详见附件)、承租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证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人为小微企业的,上述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资料需个体工商户本人签字确认。
七、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减免租金申请表
(联系人:唐女士 0797-5556919)
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