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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高铁新区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6 11:26:00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量:27466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赣州高铁新区旅游集散中心项目规划于凤岗镇赣州高铁西站西广场南侧FG05-15-02、FG05-16-01地块,项目用地48296.71平方米(约72.44亩),总投资约10亿元。项目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4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总建筑面积约179235.0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不超过96593.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82642.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起止年限为2021年—2023年。

二、项目业态

项目拟打造旅游集散、文旅融合及商业商务于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主要功能为旅游集散中心、客运中心、商业及配套用房、停车场、地下换乘通道、商务综合楼、管理办公大楼及相关的门检、例检、维修车间等,要求设置二级客运站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旅游车队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旅游集散中心及相应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详见附件)。

三、项目招商合作模式

项目需按照报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本着共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合作模式进行招商,具体以招商公告为准。

四、项目开发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体开发。项目开发需在建设前一次性统筹规划,报审通过后再分步实施整体开发,确保项目开发的整体性。

(二)合法依规开发原则。项目规划、建设均要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的相关政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开发,依法建设。

(三)文化与运营融合原则。项目业态需充分考虑当地文化的融入和后期的运营,重视群体设计,融单体设计于群体之中,既要展现规划功能及运营的持续性,又要体现文化的内涵。

五、项目招商条件

为实现打造高端旅游集散中心商业综合体愿景目标,现面向社会诚征合作伙伴,征集条件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二)投标人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三)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下属企业具有高铁旅游集散中心或城市综合体项目案例的优先。

(四)一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六、咨询联系方式

我公司本着公平、诚信的合作心态,欢迎各投资人前来咨询洽商本项目相关事宜!

联系单位:赣州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胡志亮

联系电话:18720984484

电子邮箱:1253095153@qq.con

 

 

附件: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




 

 

赣州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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